联合体牵头人是指参与工程建设的不同单位为了承揽总体工程,组成联合体,并推选出一家作为联合体的代表,代表联合体参与工程投标、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等工作。通常情况下,联合体中的牵头人需要具备相关资质,并且在投标时需要出具联合体各成员企业的授权书,明确各成员企业的责任和义务。联合体投标一般是针对特大型工程而组成的,联合体各成员企业共同承担工程风险和责任,共同完成工程建设。
联合体牵头人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
1、组织和协调作用:联合体牵头人需要负责联合体各方的组织和协调工作,确保各方在投标、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等工作中的配合和协作。
2、代表联合体各方:联合体牵头人需要出具联合体各成员企业的授权书,并代表联合体在投标、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等工作中与招标人进行沟通和协商。
3、决策权:在某些情况下,联合体牵头人可能会拥有一定的决策权,例如在确定投标保证金金额、分配中标项目利润等方面。
4、负责签订合同:联合体中标后,联合体牵头人需要与招标人共同签订合同,并代表联合体各方履行合同。
总之,联合体牵头人在工程建设中起着重要的组织、协调和代表作用,需要具备相关资质,并且在投标、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等方面具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。